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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这44家是重点抽查对象!

   2019-05-06 4600
核心提示: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0月30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重点抽查44家非煤矿山企业。
       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0月30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重点抽查44家非煤矿山企业。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包括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选矿厂、石油天然气开采、小型石料厂等。
《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山西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案》、省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9〕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体检”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22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19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85号)和“全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化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制定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构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严格落实“三个坚决防止”和“四铁”的工作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度,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把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山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省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抽查工作。

组  长:郭虎银  省应急管理厅副巡视员

副组长:石秋明  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成  员:由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全体人员、各市分管非煤矿山领导、科长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石秋明兼任。成员由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全体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收集汇总材料等工作。

办公室下设3个督导抽查组,重点对11个市应急管理局和部分县级应急管理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并抽查部分非煤矿山企业。

第一组: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王维华、李振华。督导抽查区域:太原、晋中、临汾、运城市。

第二组: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高栋、辛海涛。督导抽查区域:大同、朔州、吕梁市。

第三组: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韩震、赵成林。督导抽查区域:阳泉、忻州、长治、晋城市。

各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应急管理局和非煤矿山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专项整治内容

(一)共性内容。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已批准基建企业的《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是否齐全。

2.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或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现状图是否齐全(选矿厂除外)。

3.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4.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兼职。

5.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是否落实。

6.是否存在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情况。

7.是否存在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仍在使用明令淘汰的设备及工艺。

8.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是否制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自查隐患多少条,自整隐患多少条)。

(二)专业内容。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整治内容: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采空区、爆破动火作业、辅助运输、通风系统、顶板安全、防治水、汛期安全、使用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1.采空区底数是否清楚;是否建立完善了采空区基础档案;是否健全和完善采空区安全管理和监测监控制度;是否按照设计开采,及时治理采空区并通过验收。

2.是否落实爆破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是否建立健全通风管理机构、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通风管理人员及配备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情况。

4.是否制定和落实敲帮问顶制度;开采深度800米以上的地下矿山是否安装在线地压监测系统。

5.是否绘制了矿区水文地质图;是否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等水害防治制度;排水系统是否完好可靠。

6.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编制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准备和汛前检查;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情况。

7.长期停产停建企业是否向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并按相关规定落实了安全保障措施。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点整治内容: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以下简称露天矿山)重点整治分台阶或分层开采、爆破作业、辅助运输、高陡边坡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1.是否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分台阶或分层进行开采;台阶高度、宽度和台阶坡面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是否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对高陡边坡实施监测监控、稳定性计算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是否采用中深孔爆破;是否有“一面坡”开采和硐室爆破行为;爆破作业现场是否设置坚固的人员避炮设施。

4.是否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建设和运行防(排)洪系统。

5.是否对可能导致山体滑坡或垮塌危险的不稳定区段,及时采取边坡减载、加固等护坡措施;

6.是否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规程要求进行排土作业。

7.是否设置作业现场及危险区域内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标志。

8.地面生产生活设施是否位于不稳定山体、高陡边坡、土崖和排土场等安全威胁范围内。

9.是否存在职工居住场所使用非阻燃建筑材料。

10.长期停产停建企业是否向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并按相关规定落实了安全保障措施。

尾矿库重点整治内容:

尾矿库重点整治防排洪系统、坝体、干滩、浸润线、调洪库容、在线监测系统、应急救援、值班值守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1.排(泄)洪设施是否坍塌淤堵,排洪构筑物断面尺寸、入水口高程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初期坝、堆积子坝、坝坡比等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滩面是否平整,干滩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观测监测记录是否规范,浸润线埋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调洪库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特别是山谷型尾矿库,有调洪演算,留有足够的调洪库容和安全超高。

6.在线监测系统是否运转正常。

7.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在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按照预案进行演练。

8.是否严格落实专人值班值守和企业负责人巡查尾矿库制度。

选矿厂重点整治内容:

选矿厂重点整治防坠(滑)落、防火灾、防触电、防挤压(碰撞)等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1.是否严格按照《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的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作业场地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设置;设施设备布局是否合理,各种零部件摆放是否有序,作业场所是否干净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志是否清晰。

3.是否严格落实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药剂、化验用药剂等的储存、发放、配制和使用制度,并指派专人管理。

4.是否严格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石油天然气开采重点整治内容:

石油天然气开采重点整治防硫化氢中毒、防井喷失控、油藏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和井下作业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1.井场、站点和集输系统的安全设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程的要求。

2.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纠正措施,并限期整改。

3.是否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应急培训;高危险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4.是否按规定提取、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求的安全专项费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6.是否制定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钻井和井下作业是否配备井控装置并采取防喷措施;使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要求;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制定防火防爆应急预案。

7.井场布置是否符合井场布置技术要求,平面布置和防火间距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

小型石料厂等重点整治内容:

小型石料厂重点整治运输车辆、道路、车挡等安全设施,开采作业、排土作业、边坡管理、爆破作业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1.运输车辆是否标有矿山企业的标识,是否存在超载、超限、超速,抛洒滴漏现象。

2.矿区运输道路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永久运输道路是否全程硬化,临时运输道路是否平整。

3.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车档和警示标志标识。

4.是否按安全设施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和排土作业,是否使用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

5.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边坡监测,及时记录相关数据,落实边坡安全措施。

6.是否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

7.是否采用中深孔爆破,是否设置坚固的人员避炮设施。

四、工作方式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改、县应急管理局全覆盖检查、市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省应急管理厅督导抽查的方式进行。

五、时间及阶段划分

专项整治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0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0日)。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制定本级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标准,做好专项整治安排部署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本企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行彻底自查,并建立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自改台帐,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三)检查抽查阶段(贯穿集中检查全过程)。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县级应急管理局要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做好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各市应急管理局要指导所属县级应急管理局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对辖区内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要对县应急管理局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抽查,忻州市应急管理局抽查的比例不少于20%;其它市应急管理局抽查的比例不少于30%。省应急管理厅重点督导市县应急管理局和抽查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导、反馈意见等方式,分组对11个市应急管理局开展重点抽查、22个县级应急管理局开展全覆盖检查和44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自查自整等情况进行督导抽查(见附件1、2、3)。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0日)。按照企业、县级、市级、省厅的顺序,逐级分析疏理专项整治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级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是“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各应急管理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自觉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要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真正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要紧密联系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各应急管理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标准、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保障措施、明确治理时限、明确工作要求,保证工作效果。要紧盯重点环节、紧盯重点部位、紧盯重大风险隐患,紧盯主要负责人,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真正把查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提升防控能力。各应急管理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风险分级管控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克服层层推卸责任、敷衍了事的工作作风,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人人有责、人人担责的良好局面,全力化解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风险、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

(四)要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追责问责。要严格监督检查,强化督促落实,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得力、开展不深入、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五)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上报情况。请各市将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19年4月15日前以书面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领导组办公室。从4月份开始,每月23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按附件4的要求上报领导组办公室。11月5日前各市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省应急管理厅抽查44家非煤矿山企业名单
  
第一组督查16家
太原市4家
1.娄烦县铁矿
2.太钢集团尖山铁矿
3.古交狐偃山铁矿
4.古交市银泰矿业有限公司
晋中市4家
1.寿阳县青山建材有限公司
2.晋中同力达水泥有限公司段王水泥灰岩矿
3.左权县鑫瑞冶金矿山有限公司一矿寺讲沟系统
4.左权县鑫瑞冶金矿山有限公司一矿小路矿段
临汾市4家
1.翼城县东庄矿业有限公司
2.翼城县马家沟矿业有限公司
3.浮山县康达冶炼公司铁矿
4.浮山县隆顺矿业有限公司
运城市4家
1.石门店上铁矿
2.刘庄冶宏远铜矿
3.兄弟石膏矿
4.坡底石膏矿
第二组督查12家
大同市4家
 天镇县鑫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吉梁铁矿)
大同市天镇鑫龙石材有限公司天镇县张西河乡张小堡花岗岩矿
3.灵丘县豪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黑寺铁矿一号系统
灵丘县暖石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可老水珍珠岩矿)
朔州市4家
1.怀仁江鑫石料厂
2.怀仁天浩祥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3.山阴县炫昂建材有限公司燕庄石灰岩矿
4.山阴县柳沟石料厂
吕梁市4家
1.山西晨光铝业有限公司
2.柳林县昌盛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3.山西古冶实业集团东孟矿业有限公司
4.山西省交城县万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采石场
第三组督查16家
阳泉市4家
1.阳泉瑞盛工贸有限公司
2.阳泉市太耀工贸有限公司郊区杨家庄乡高垴庄村溶剂石灰岩矿
3.平定县西郊建华建材厂
4.平定县大路玄武岩
忻州市4家
1.代县明利矿业有限公司四采区
2.代县李家庄昌盛铁矿
3.五台县铺上铁矿   
4.国电投山西铝业有限公司五台矿业分公司天和铝土矿 
长治市4家
1.潞城区晋沪石膏有限公司 
2.潞城区新伟能建材有限公司
3.山西人防开发总公司壶关县沙驼铁矿二系统 
4.壶关县坤源建材有限公司 
晋城市4家
1.泽州山水合聚有限公司司家掌石灰岩矿
2.泽州鑫岩石灰岩矿开发有限公司 
3.阳城柏宝陶瓷粘土矿
4.阳城烟霞石灰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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